6月份,為切實加強集團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規范自行組織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程序,制訂出臺集團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對進一步規范工程管理、提升廉政效能建設起到積極作用。
《辦法》主要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規定:單項預算50萬元以下的工程類項目招標、5-10萬元設備、材料等貨物類項目招標、10萬元以下服務類項目招標由集團自行組織招標;單項預算50-200萬元的工程類項目、10-100萬元的貨物類項目、10-50萬元的服務類項目原則上仍進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同時對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議程作了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