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自2011年成立以來,始終堅持“規范、有序、高效”的原則,以管理制度化、操作規范化、全程透明化的運作方式,把公共資源交易曬在了陽光之下,至今已累計完成交易項目833項,交易額達3.86億元,違規操作和有效投訴案件均為“零”。
健全組織機構。中心成立之初,集團公司便成立了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主要領導任組長,集團公司紀委書記和工程建設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集團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由集團公司工程建設分管領導任主任,負責限額以下項目招標采購日常管理工作。
強化制度建設。制度是保障公共資源陽光交易的基礎和根本,集團公司把建章立制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心成立后,及時制定了《集團公司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采購管理辦法》等制度,明確了“以進入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招標采購為主,集團公司自行組織招標為輔”的總體思路,規范了招標方式與招標流程,避免人為的簡單化和無序化現象發生。
提升業務素養。把抓業務培訓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斷提升隊伍整體實力,中心有1人已取得國家注冊招標師資格,工作人員基本都有5-6年的工作經驗,并經常組織各類業務培訓,累計組織100余人次參加專項培訓;同時,中心還堅持抓好廉潔教育,通過組織相關人員觀看警示教育片等,不斷加強廉潔從業的律己意識。
規范平臺建設。公共資源是否陽光交易,全面的信息公開、標準化的平臺建設至關重要。一是建立了規范化的網絡信息平臺。在柯橋水務網專門開設“招標信息”欄目,發布招投標信息;在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設有專門招標平臺,接受公眾監督。二是建設了標準化的開評標功能室。設有開標室、評標室、檔案室,開評標區全部配齊全套的監控、電子搖號及數碼影像設備,并與區招投標中心進行24小時連接,確保開評標公平、公正。三是建立合格供應商體系。積極嘗試采用進入公管辦協議采購的形式確定水務設備材料合格供貨商,在保證采購合法性的同時,確保采購質量,提高采購效率。
強化監督管理。集團公司建立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領導小組,每年兩次對系統內公共資源交易情況進行專項督查,至今已累計抽查100余個自行采購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就制度執行、審批程序、工作流程、合同履行、資料存檔等方面加強督查,促使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更加規范、有序和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