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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86號)的規定,紹興水處理公司下屬中心化驗室迎來三年一次的計量認證復審現場評審。本次復審由浙江省質量監督局負責,委托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質監測中心的董民強站長和杭州市城市排水監測站黃偉站長組成專家評審組進行為期3天的現場評審和考核。 評審專家具體檢查了中心化驗室體系運行的19個要素75款要求,并對申報的COD、pH、總氮、總磷等項目進行了盲樣考試。最后專家組一致認為中心化驗室體系完善,認證項目具備相應的檢測能力,通過現場審核。